中宏网四川11月25日电 11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更好适应发展需要、服务市民出行,最新修订的《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成都出租车行驶在道路上 记者 李昕锋 摄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即将实施的新《条例》共7章76条,是对2012年版《条例》进行的修改完善,主要围绕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原则、经营资质、经营服务、治安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范。”
据了解,相较2012年版《条例》,新《条例》修改内容着重体现在老业态改革、新业态规范、激活发展要素、保障权益和强化行业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
明确网约车行业准入和退出等规定
促进业态良性竞争与公平发展
在深化巡游出租车制度改革方面。新《条例》明确,将巡游出租车特许经营权转化为车辆经营权,固化巡游出租车经营权无偿有期限改革成果,科学合理配置,与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和车辆使用年限挂钩,杜绝经营权转让,解决长期困扰巡游出租车发展的结构性问题。
在网约车纳入立法规范发展方面。新《条例》指出,将网约车纳入《条例》管辖范畴,明确了网约车行业准入和退出、经营服务规范和违法处罚等事前事中事后相关规定,为网约车发展和监管提供有力法律法规遵循,促进新老业态良性竞争与公平发展。
取消户籍和居住证限制
出租车司机年龄放宽至65周岁
在取消限制促进公平就业方面。新《条例》明确,出租车从业人员取消户籍和居住证限制,年龄放宽至65周岁,企业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经营合同或者协议,引导从业人员畅通流动;取消网约车与巡游出租车从业考试差异,统一设置考试内容,为从业人员提供公平选择,打通两种业态从业通道,促进公平就业。
在改革价格机制方面。为更好调节市场供需,新《条例》指出,将巡游出租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二者相结合的定价方式”,将网约车运价由“市场调节价”改为“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因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公共利益需要,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秦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