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网四川2月2日电 为进一步营造布局新赛道培育新经济良好氛围,拓展新经济、新产业应用生态,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近日,经信厅拟确定“积微物联大数据应用分析平台”等10个平台为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基于物联网的智能燃气服务示范场景”等36个场景为四川省新经济应用新场景,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月31日至2月6日。
公示截图 图源:经信厅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我省将高质量发展平台经济,实施“平台+”行动,发展链接产业上下游、供需端的行业共性平台,打造研发设计、智能物流、创业服务、建筑产业等功能型互联网平台,构建互联互通和跨界融合的平台经济生态。《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新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10%、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0%左右,将我省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经济发展先导区和经济新动能策源地。
对于此次拟确定的新经济重点平台和应用新场景,具体申报要求主要有:申报单位须在四川省内注册,运营时间不低于2年,申报内容符合《实施意见》确定的重点方向。重点平台2021年交易额不低于1亿元或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活跃用户数量不低于5000个;平台具备明确、固定名称,在服务体系、资源配置、服务模式等方面创新明显,能够有效提升生产效率和能力,降低社会成本和合作风险;盈利模式清晰、可持续,具备稳定的运营团队和完善的维护体系。典型应用场景要充分体现新经济应用场景创新,技术水平较高、解决方案完整、应用模式成熟、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商业模式合理;应用场景具有较大市场容量和成长性,场景相关产品和服务收入2021年增速在10%以上;所采用技术应符合相关行业规范和标准。
《实施意见》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将积极落实加快新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把推进新经济发展情况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评价指标。同时,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把发展新经济作为推进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重要举措,加大新经济培育支持力度。对新经济领域技术研发、重大项目和推广应用给予积极支持。发挥政府性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各类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新经济重点领域,支持先导型、牵引性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周志程)
四川省新经济重点平台和新场景公示名单 图源:经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