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杨富)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跨境电商发展将迎来重大利好。12月4日记者了解到,海关总署出台的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优化监管措施将于12月15日正式实施,其中明确了在成都等城市开展两项监管模式全国性试点。
据了解,两项监管模式试点分别为:
一是在成都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出口货物以散货形式进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先行接受海关查验,然后再根据实际需求灵活拼箱装运。
二是在成都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退货商品应当退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
此次出台的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还包括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自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须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和企业对企业出口清单申报前,跨境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物流企业应当分别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物流等电子信息,无须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
当前,跨境电商快速增长正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亮点。2023年,成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首次跨过千亿元台阶,连续七年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成都为西部地区唯一一个交易额超千亿元的城市。今年以来,成都跨境电商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出口申报量、申报货值均同比成倍增长。即将实施的优化监管措施,将进一步激发跨境电商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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